商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政府与商人、商人与商人、商人与社会之间相互联系的重要纽带。
一般性理解,商会是由企业为维护共同利益自愿组建和参加,是互益性的自律组织,具有代言、服务、自律、维权等中介职能和沟通、协调、团结、合作的管理作用。
商会的代言职能就是在党委、政府和企业之间切实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将分散的单个企业案例和诉求集中化、普遍化,特别是对行业、市场、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他们的正当诉求和合理化建议。
商会的服务职能就是利用商会这一集合平台为会员企业提供经济社会宏观政策和市场微观信息,通过咨询服务、项目投资、开拓市场、专业培训,利用商会的刊物、网络、讲座、论坛等形式对会员企业进行传达和组织调研。
商会的沟通职能就是主动加强同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将政府在机构改革转移职能中交给商会的工作做好,充分发挥商会在沟通政企、培育市场、资源整合、招商引资、服务会员、仲裁纠纷、国际交流、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独特功效,让商会真正做到有位有为。
商会的自律维权职能主要是通过商会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特点,维护、增进会员企业的共同利益。协商制定商会、协会、企业家协会的有关规则,建立行规行约,形成自律机制,规范企业行为,协调各方利益,维护平等竞争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商会工作中,务必要把握好自我定位和履行职能,才能更好地实现商会建立的初衷和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