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南商会关于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及相关代表:
依据厦门市海南商会章程,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为更好的总结去年和今年新冠疫情以来的商会工作情况,谋划今年下半年的运作,并就我会的管理和发展进行交流,决定相关事项。经会长提议,厦门市海南商会将于2020年8月15日上午10:00时在我会岛内办公室(厦门市塔埔东路171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401单元)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请各理事及相关代表(监事、顾问、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或以上职务者、其他特邀代表)出席。其中,未能出席的理事,请务必提前做好权利行使委托事宜,以确保会议及表决结果的有效性。
特此函告,出席为盼。
厦门市海南商会
2020年8月6日